2008/5/6

西班牙: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? 有皇室就不可能!

4月14日是西班牙建立第二共和(Segunda República)的紀念日,今年滿77週年。在各地的紀念活動中,西班牙西南部城鎮 Puerto Real(Cádiz)市長 José Antonio Barroso 在演說裡,大喇喇地對當今國王 Juan Carlos I 做出直接的批評,挑戰著"西班牙損壞皇室成員以刑法起訴"的原則。

批評的內容大概就是指稱國王為"放蕩者之子",他就像他父親一樣邪惡、腐敗、墮落,令人看不起。演說中,不但順便把皇后也一塊兒罵進去,最後仍不忘趁機宣導共和制,明確指出君主政體實在不合時宜,無存在的必要。

Barroso 是左翼聯盟(Izquierda Unida)的成員,已連任市長25年,在當地極具聲望。他這番嚴厲的指控,不但立刻引起皇室支持者的嚴重抗議,認為其出言不遜,公然污辱國王,同時,按照"西班牙損壞皇室成員以刑法起訴"的原則,檢調單位也已對其言論展開調查,若最後認定其辱罵國王罪名成立,Barroso 最高可能被判入獄兩年。面對這個可能的結果,Barroso 市長態度仍然非常強硬,他不但堅持拒絕收回當天發表的言論,還放話說:"如果他們想因為我發表自己的觀點而把我弄進監獄,那就請便吧!"

說實在的,在西班牙這樣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,看到這樣不民主的怪事,實在令人目瞪口呆!發表個對國王的負面看法就要被調查,還可能會入獄?!真是怪了,既然西班牙憲法明定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,怎麼一點都看不出這位市長和國王在法律之前,是一樣地平等咧?!唉~奉勸西班牙人民醒醒吧!都什麼世紀了,又不是還活在民智未開的時代,怎麼還會有人心甘情願地供奉什麼皇室咧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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